朝阳区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关注民生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社会保障提升工程实施。详细情况如下:
朝阳区率先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流程。明确了办理转出手续、办理地点、程序和需携带的材料,并制作《养老保险跨省就业人员转入(转出)须知》,一次性告知参保对象,提供快捷、准确的经办服务。
朝阳区2011年下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调整到位。7月发放10218人,共计344.588万元,增支20.436万元。
朝阳区启动“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监督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一是监管人员对系统功能认真测试,对问题及时上报,促进系统功能完善。二是对筛查出疑似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并与医保专业人员查找问题原因,防范医保基金支付风险。
朝阳区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系统预警信息处理率、完成率均达100%。一是领导重视。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系统的运行工作,并对系统产生的疑似问题处理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对疑似风险信息,逐项人工排除,未排除可疑的转到社保中心,调出书面原始材料核查。三是快速处理,防止堆积。当月可疑数据,当月排除。四是下发了《朝阳区社会保险监督系统运行工作办法》,明确就业科、社会保险科、医保科等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流程。